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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很少關於【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的分享
之前還"聽說"加工會不能申請
所以傻傻的浪費了四個月的時間沒去申請
其實只要跑一趟 鄉,鎮 或 區公所
不會花很多時間~
所以來分享一點心得
讓更多媽咪能及早申請!
首先看看媽咪們是否符合下列條件,成為補助對象:
(一)育有二足歲以下兒童。
(二)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
(四)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五)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保母托育費用補助。
也就是這五項條件都要符合喔!
是的話,媽咪們帶著
1.夫妻雙方的身分証&印章
2.戶口名簿
3.郵局存簿
到 鄉,鎮 或 區公所 抽號碼牌
當場填寫一下申請表就可以了
很簡單吧!
但從 申請日 到 收到核定通知書
要二個月
請媽咪耐心等候囉
且入帳日是 "次月的月底"
一般家庭每月補助2500元
這項補助只能到2足歲
也就是最多24個月
若搬家至其它縣市
當月要向遷入地 鄉,鎮 或 區公所 重新申請唷
當媽咪們開始就業
則停止這項補助
但不用擔心,可改申請【保母托育費用補助】
記得是3000元呢
希望以上有幫到媽咪們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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